| 7月上旬,杭州市萧山供水公司在原有的相关服务条例基础上,结合现有供水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实际情况,修订了《杭州萧山供水有限公司供水服务规范》,该《服务规范》是该水司在为用户提供服务时应达到的服务标准,适用于直接为用户服务的业务部门及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该《服务规范》本着“诚信、标准、便捷”的服务理念,它主要有窗口服务规范、现场服务规范、热线服务规范三大块组成。在窗口服务规范中规定了营业服务大厅的室内环境及设施、工作人员的仪表及态度、办事流程的标准化及人性化等;在现场服务规范中规定了严格遵守约定时间、工具的有序摆放、场地的及时清理、对用户的及时告之等诸多细节;在热线服务规范中规定了设备的完好率、电话的接通率、信息报送的及时率、用户的回访率等要求。该《服务规范》同时规定了对几种具体不良行为的处罚,处罚形式有警告、扣除当月奖金、待岗一个月等,对严重违反《服务规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给该水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将接受较长时间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目前,该水司下属各营业所、管线所及服务热线正自查自纠,对照该《服务规范》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并立即进行整改,使各项服务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 |